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4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分流原则
1、先自愿,后统筹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,在大类内进行专业统筹分流。
2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。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3、 2021-2023年入学,因故异动到2024级学生,在原专业学习,不参与专业分流。
二、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
1、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贺铭 阳小飞
副组长:陈军波
成 员:王清华 李旭 潘宁 周慧 郑冬云 周到
秘 书:吉梅 叶颖
2、工作职责
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大类专业分流工作。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;根据分流原则,确定分流名单;接受、解释并解决学生在公示期间的异议和申诉。
三、专业名额分配
依据我院2024级生物医学工程大类学生人数和学院教学资源,我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、医学信息工程专业、智能医学卓越工程师实验班、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实验班计划分流名额如下:
专 业 |
计划分流名额 |
智能医学卓越工程师实验班 |
不多于45人 |
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实验班 |
不多于40人 |
生物医学工程 |
不少于80人 (不包含智能医学卓越工程师实验班学生) |
医学信息工程 |
不少于80人 |
说明:
(1)首先进行“智能医学工程卓越工程师实验班”和“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实验班”的报名与选拔工作。确定录入的学生不再参加随后的分流工作;
(2)如果每个专业报名人数在计划分流名额之内,则直接按志愿分流;如果超出该范围,则按学分绩点进行调剂,具体调剂方案见工作安排。
四、工作安排
1、3月24日前
制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。
2、4月11日前
完成大类专业分流方案与政策宣讲,确保学生均知悉分流政策,了解专业情况。
3、4月18日前
进行“智能医学工程卓越工程师实验班”和“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实验班”的报名与选拔,确定“智能医学工程卓越工程师实验班”和“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实验班”的班级学生名单,通过学院网站主页予以公布。
4、4月25日前
其余学生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。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一个分流志愿(生物医学工程、医学信息工程)。
5、4月30日前
完成专业分流名单初选工作。根据填报志愿情况,如果每个专业报名人数在计划分流名额之内,则直接按志愿确定名单;如果超出该范围,按照学生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;学分绩点相同者,按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、C程序设计及医学应用、线性代数的成绩顺次排序。
6、5月6日前
确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结果,上报教务处。
公示期间,如有疑问,请咨询学院办公室,027-67841231。
生物医学工程学院
2025年3月12日